一审判决出炉后,立刻引发巨大争议。受害者家属完全无法接受这一结果,满心悲愤、坚决不服。在顾家看来,顾女士早已果断分手,多次报警求助、积极自救,全程无任何过错。曲某长期恶意骚扰、蓄意sharen、手段残忍、泯灭人性,绝不能以婚恋纠纷为由从轻处罚,死缓判决量刑畸轻,无法告慰逝者、无法抚慰家属。
普通民众、小区邻里也纷纷发声,数十名居民联名请愿,请求司法机关严惩凶手、sharen偿命。所有人都清楚,这场悲剧根本不是双向的婚恋矛盾,而是凶手单方面偏执纠缠、恶意施暴、蓄意谋杀,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纠纷过错。
家属不服判决,依法向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请求检察机关介入监督、重新审理、从严判决。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细致研判后,明确认定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量刑畸轻的问题,依法正式提出抗诉。
检察院抗诉书中明确指出,一审法院认定曲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的结论完全错误。庭审中曲某当庭翻供,否认自身sharen故意,刻意规避核心罪行,并非真诚认罪悔罪,而是对犯罪核心要件的恶意否认,根本不具备坦白从轻的法定条件。
同时,检察机关明确界定,本案绝非普通婚恋纠纷引发的案件。案发前半年,被害人早已明确终止交往、彻底断绝关系,多次通过报警方式抵制曲某的非法骚扰。曲某无视法律警告、无视他人意愿,长期恶意纠缠、威胁恐吓,最终蓄意sharen报复,全程是凶手单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害人无任何过错,案件是非曲直清晰明确,不存在酌情从轻的任何依据。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本案二审正式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提交了大量新证据,包括小区居民联名请愿书、多次报警记录、证人证言、被告人骚扰轨迹等,全方位佐证曲某长期违法滋扰、蓄意sharen、情节恶劣的全部事实。受害者家属当庭明确表态,放弃所有民事赔偿,绝不谅解凶手,只求严惩罪恶、以命抵命。
二审庭审中,曲某的辩护人再次提出辩护观点,声称二零二零年疫情期间,曲某曾与顾女士在酒店同居半月、多次出入顾女士家中,足以证实二人依旧存在亲密婚恋关系,本案属于婚恋纠纷范畴,应当从轻量刑。
为核实真相,司法机关依法调取曲某二零二零年三月至案发的全部南充酒店住宿登记记录,最终查实,该时间段内曲某无任何本地酒店住宿记录,辩护方的说法纯属虚假说辞,无任何证据支撑,依法不予采信。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二审判决。二审法院全面纠正一审错误,重新核查全部案情,明确认定曲某因求复合遭拒、心生怨恨,蓄意预谋sharen,提前准备作案工具、规划逃亡路线,作案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其当众在未成年孩童面前残忍sharen的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终身不可逆的心理创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轻判结果,曲某犯故意sharen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零二三年,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曲某最终被执行死刑,为自己的极端恶行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这场跨越数年的恶性sharen案,终于迎来了正义的终局。
正义虽然迟到,终究如期而至,可这场悲剧留下的伤痛,永远无法抹平。案发之后,原本活泼开朗、乖巧伶俐的玲玲,彻底被恐惧与阴影裹挟。曾经爱笑爱闹、喜欢和同学结伴玩耍的她,变得沉默寡言、胆小怯懦、反应迟钝。
她的注意力无法集中,学习成绩大幅下滑,性格愈发孤僻敏感。时至今日,已经九岁多的玲玲,依旧不敢独自睡觉、不敢独自上厕所,凡事必须有人陪伴。哪怕是熟人将她送回小区楼下,她也不敢独自上楼,必须由外公外婆亲自接应。
顾女士的父亲拿到二审死刑判决书后,第一时间带着玲玲前往女儿墓前,将正义降临的消息告知长眠的女儿,告慰逝者亡魂。多年的奔走申诉、苦苦坚持,终于为惨死的女儿讨回了公道。
如今,顾女士的父亲留守老家务农,母亲带着玲玲在南充生活,悉心照料孩子的起居与学业,尽力弥补孩子缺失的母爱、抚平孩子心底的创伤。可那场血腥恐怖的画面,早已深深烙印在孩子的心底,终生无法消散,这份沉重的伤痛,将会伴随孩子一生。
纵观整场悲剧,最让人无奈与无力的是,受害者顾女士已经做到了普通人能做到的所有自救方式。她果断止损、坚决分手,主动告知亲友、寻求同事帮助,多次报警求助、留存证据,用尽所有合法途径保护自己,却依旧没能躲过极端之人的偏执报复。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了沉重的警钟。感情交往之中,识人辨人远比相爱相处更加重要。在关系初期,务必看清对方的品性、摸清对方的底色,远离偏执极端、懒惰自私、嗜赌成性、情绪失控的人。
遇到死缠烂打、恶意纠缠、言语威胁的极端之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心软妥协。常规求助无效、无法摆脱纠缠时,一定要果断更换环境、远离熟悉圈层,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任何时候,个人的生命安全,永远高于感情纠葛、世俗眼光与无谓的迁就。唯有清醒识人、果断避险,才能从根源上规避这类无解的极端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