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是调查走访的结果。张实芝手上戴着手表,兜里有几块钱零钱,案发后这些东西一件没少。排除了图财害命。
张实芝的老实本分在整个调低村都是出了名的。她不爱说话,不爱串门,连村里放电影都很少去看。之前只谈过一次恋爱,男方嫌她太闷了,分了手,从头到尾没什么恩怨纠葛。排除了仇杀。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
奸杀。
专案组的会议室设在屯岭村村委会一间十来平米的办公室里。条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一张掉了漆的木头桌子,几把凳子,墙上糊着旧报纸。十一侦查员就挤在这个小房间里打地铺,被子往地上一铺就是床。夜里开着灯开会,白天散出去走访,晚上回来汇总线索,连着两天两夜没怎么合眼。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每个人身上都是泥。胶鞋上糊着厚厚一层干了的泥巴,裤腿卷到膝盖以上,小腿上全是泥点子。没有人顾得上洗,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刑警队长曾斌丞是那种说话不紧不慢但句句在点子上的人。他把现场勘查的所有材料摊在桌子上,开始给凶手画像。
“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农村女青年,从大路上劫持到两百多米外的麦田里,还要制服她、控制她,让她没法反抗,这个人必须是身强力壮的青壮年。五十岁的老头干不了,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也没这个本事。”
他翻了翻那枚赤足脚印的照片,接着说:“这枚脚印的尺码和步幅我们测算过了,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结合现场胶鞋印的磨损情况推断,这个人应该长期在田间地头劳作,脚底有厚茧,体格强壮。”
刑警队副队长杜新元接过话头。他长着一张圆脸,看着和气,但办起案来是出了名的“咬住不放”。
“你们看这个作案过程,”杜新元指着现场照片说,“先奸后杀,捅了八刀还不算,还要把人按进水里溺死。杀完之后不跑,花时间挖泥埋尸,连衣服都顾不上整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胆大包天,心狠手辣,而且——他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杜佐亮把所有人说的拢了拢,划定了侦查范围。
张实芝走的那条路是大柳湖堰周边的乡间简易土路,偏僻、路况复杂,两边是田地和水沟,连个像样的路标都没有。只有屯岭、调低、董庄、千桥、冯台这几个周边村子的本地人才认得这条路。2月26日当天还有雨雪,气温低得冻手冻脚,外地人怎么可能在这种天气、这种路况下流窜作案?
而且埋尸的那条分界沟,距离屯岭村只有一华里。五百米。从屯岭村走过去,一根烟的功夫都用不了。
凶手就藏在这几个村子里。最大的可能,就在屯岭村。
四
侦查员们开始分头走访。对2月26日当天途经案发现场的四十二个人,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问,什么时间走的哪条路,看到了什么人什么事,能回忆起来的全部记下来。
大多数人都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时间过去好几天了,又是雨雪天,谁在路上看到什么都记得模模糊糊的。但侦查员们不急,一遍问不出来就问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反复地提醒、反复地追问,指望哪个人的记忆里突然蹦出一条关键的线索。
第十四天,这条线索真的蹦出来了。
屯岭村一个刚过门不久的新媳妇,在侦查员第三次上门走访的时候,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憋在心里不敢说的话。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好像在跟自己确认。
“正月初七那天下午两点多,我去千桥村走娘家,在大柳湖堰那里坐渡船过河。我过河的时候,正好碰见张实芝从对面过来。她穿了一件黄色的上衣,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颜色在田埂上特别扎眼。”
她把声音压得更低了。
“我跟她擦肩而过之后,看见路边有个鱼棚。就是那种用稻草和竹竿搭的看鱼的小棚子。我走过去的时候,鱼棚里走出来一个男的,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留着高平头,大概一米七的个儿,上身穿蓝色的衣服,下身穿浅绿色的裤子,脚上穿一双胶鞋。”
“他从鱼棚里出来以后,就一直跟着张实芝。不是走在路上跟,是隔着一道沟,在沟那边走。张实芝走他也走,张实芝停他也停,一直跟在后面。”
侦查员问她为什么不早点说。
新媳妇低下头,两只手绞在一起。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我怕。那个男的之前在路上盯着我、追过我,他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我怕他知道是我说的,以后报复我……”
杜佐亮后来亲自找这个新媳妇谈了一次。不是什么正式的谈话,就是坐在她家院子里,晒着太阳,像拉家常一样聊了一阵。他跟她讲张实芝被害的经过,讲她家里人哭得死去活来的样子,讲那个凶手可能还会继续害人。
新媳妇哭了一场,把那天看到的所有细节都说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