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伸手触碰。
肉还是软的。
二十六清晨,应该在镇上集市的肉摊前。
我在自己家的北阳台。
身后有脚步声。轻,慢,一步一顿。
是蓝布棉袄的边角。是黑布鞋的鞋尖。是我岳母。
她站在阳台门口,逆着光,脸隐在暗处。
“肉割好了。”她说,“你替自己割的?”
我回头看那块肉。
“我不懂。”我说。
她往前迈一步。光落在她脸上,皮肤白得像瓷,颧骨处两团不自然的红晕——是寿衣店扎纸人时上的颜色。
“你结婚那年,”她说,“潇潇不懂规矩,没替你家做年祭。”
我没应声。
“你爸妈走得早,没人教她。”她语气平淡,像在讲不相干的事,“头几年就算了。后来你奶奶走,你爸走,你家祖宗牌位前,始终没供过福肉。”
她顿了顿。
“没人供,他们就一直饿着。”
风从窗缝挤进来,铁钩轻轻摇晃。
“饿久了,”她说,“会自己找食吃。”
厨房里,潇潇还在搅那锅汤。
我忽然明白她这几日为什么不对劲。不是累,不是病。是她看见了我看不见的东西,听见了我听不见的声音。
她手背上那道总不见好的裂口,不是切菜划的。
是拜祭时割破的。
替她娘家拜,替她死去的母亲拜。
也替我拜。
岳母说:“去年轮到我,前年你爸,大前年你奶奶。祖宗有规矩,一家出一块肉,保一年平安。”
“为什么是我?”
“你家只剩你了。”她平静地看着我,“潇潇是外姓,小杰小雅未成年。轮到谁就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