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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4章 年崇武惨案:灯塔下的冤魂(第2页)

法医蹲下来,开始工作。身高一米七一,年龄二十四左右,体格健壮。上身多处刀伤,致命的是脖子上的掐痕——十根手指的印子清晰地留在皮肤上,凶手用了多大的力气,能把一个壮年男子活活掐死?

从死者裤兜里翻出两张车票。泉州开往崇武,十月五日上午十一点。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身份证,没有介绍信,没有钱。一具干干净净的无名男尸。

三、古城的眼睛

崇武镇zhengfu的大会议室里,五个村的村委会负责人和公安员挤了一屋子。白炽灯照着墙上挂着的黑白照片,是死者的遗容。

“看看,是不是你们村的人?”

人群里有人嘀咕,说这人有点像他们村的某某。一查,那某某今天还在家里喝酒呢。不是。

又召来全镇旅社的服务员、开三轮车的、跑运输的。一波一波的人进来看,摇头,出去。

轮到古城旅社的服务员时,她盯着照片看了很久。

“这人……好像见过。”

她想了想,又说:“不对,不是一个人,是两个人。十月五号晚上,有两个男的来投宿,其中一个就像这照片上的。第二天早上,只有一个人走的。退钥匙的时候,那人连一块钱押金都不要了,走到门口还回头跟我们说‘拜拜’。”

公安人员的眼睛亮了。

“记不记得那人长什么样?”

“瘦瘦的,个子不高,说话带北方口音。对了,他们九月二十九号也来住过,住了三四天,跟另外一个人一起。十月二号走的,没想到五号又来了。”

登记簿翻出来。九月二十九日那一页,三个人的名字:刘伟禄、傅宗泽、刘树敏。山东青岛,工作单位那一栏写着:青岛市人民法院。

十月五日那一页,只有两个名字:傅宗泽、刘树敏。

服务员指着那个“傅宗泽”说:“不对,五号晚上来的不是这两个人,是那个瘦的,和这个照片上的。登记的时候,瘦的那个自己写的名字。”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也就是说,十月五日晚上,刘伟禄带着刘树敏来投宿,登记时却写了傅宗泽和刘树敏的名字。十月六日早上,刘伟禄一个人走了,连押金都不要了。

刘树敏呢?埋在沙滩里的那具尸体,叫刘树敏?

公安人员又问:“你怎么认得这么清楚?”

服务员说:“九月二十九号那次,是他们三个一起来的。带他们来的是我们本地人,叫王建南。”

四、联络员的口供

王建南被带到派出所的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四十来岁,崇武某村人,名片上印着“福建福安县经济贸易信托中心联络员”,其实就是个跑腿做生意的。

“刘伟禄?认识认识。青岛一个贸易公司的,九月底来找我买彩电。”

王建南点了一根烟,开始回忆。九月二十三日,刘伟禄他们三个从青岛坐船,二十四号到上海,二十五号从上海出发,二十七号到厦门。

在厦门一个姓赵的部队老乡那儿住了两天,二十九号来崇武找他谈彩电生意。谈了几天,十月二号走的。

“他们做什么生意?”

“彩电嘛。那时候彩电紧俏,青岛那边想来福建倒腾一批回去。刘伟禄是牵头的人,说是懂法律,在法院工作。傅宗泽是他朋友,刘树敏是石家庄来的,做碳酸钙推销的,带了一笔钱来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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