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判断为何有这么大的差别?因为都怕担责。
想想看:如果是刑事案件,就和交通安全部门没关系,应该由警方负责侦办;如果是烟花baozha,和警方就无关,属于交通安全部门监督不善,无需立案。
双方争论不休,案件的性质长时间不能确定。
如果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就是建国以来少有的严重baozhasharen案,极为重大。
地市刑侦人员不敢懈怠,急忙向辽平省公安厅请求支援。
要说辽平省公安厅就厉害得多了,刑侦专家刚到现场就判定,这不是烟花baozha,烟花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威力。
经过现场的研究,baozha的并非烟花里的黑火药,而是矿山上常用的铵梯炸药,还找到了雷管。
推测炸药数量不少,至少满满一包,大概10公斤,才把整个车顶炸飞了,全车乘客非亡即伤。
省的刑侦专家反复研判,终于明确了炸药的baozha点,是在车厢靠前的上层卧铺上。
这个卧铺的乘客,就是那个李姓胖女士,她已经当场被炸死。
省刑侦专家赶到停尸房,对尸体进行研究。
李姓女士已经被炸得惨不忍睹,双腿之间被炸得稀烂,腹部被炸开一个大窟窿,内脏被炸得不见踪影,死状极惨。
根据车辆上的baozha情形,辽平省刑侦专家认为,炸药就是在李姓女士的大腿和腹部之间baozha的。
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是坐在卧铺上,用大腿夹着这个包,顶在腹部上,然后突然baozha了。
省刑侦专家经过细致检查,发现了起爆器的残片,那么就可以断定,这个炸弹是被人工制作,手动而不是遥控。
调查后的结果是,这个李姓胖女人应该就是这起baozha案的主谋。
如果不是这样,谁会把易燃物这样的带在身边呢?只有罪犯才会,对吧!
经过反复研究,初步判断是胖女人携带易燃物上车,然后纵火烧毁客车。
专案组猜测她的犯罪目的是发泄心中不满或者针对车上的某个人!
这个初步判断被告知给受伤的乘客和胖女人的家属时,没想到,马上遭到强烈反对。
受伤的售票员林文第一个表示不认同。
售票员林文说:
“我卖票也卖了一二十年了,见的人不少,善良的人碰到过,凶恶的人也碰到过。”
“这个女人怎么看都不像坏人,更不像会纵火危害社会的。”
“就在着火前几分钟,她还跟我不停地交流,说她女儿刚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心情特别好,还准备过段时间请朋友聚聚。”
“有说有笑,轻轻松松,哪里有一点马上要犯罪的迹象!你说别人干这事我或许会信,说他我绝对不信!”
不只是售票员这么认为,这个女人的丈夫更是坚决否认。
他非常生气,毫不犹豫地说:你说她是纵火危害客车,纯粹是胡说八道。